《chuán qí狼王的陨落》 正文 第1章 混血小狼 (一) 有一个猎人的儿子,在草原上捡到了一只小狼。 这只小狼很特殊,它不是纯种狼,是狼和狗混血的产物,它是第四代混血狼,也就是说长相和纯种狼没有什么区别。 小狼才不到五天,黑色的胎毛还未脱尽,眼睛还没有睁开,也没有断奶。 男孩动了恻隐之心,悄悄把它带回了家。他知道这是狼,所以他不敢让他爸爸知道。 正巧,男孩家里有一只母狗的孩子被人抱走了。男孩就让母狗给小狼喂奶。那只母狗叫莎拉。 莎拉是很优秀的猎犬,在猎人养的狗中最受宠,在那群狗里地位也最高。 莎拉一见到小狼,便毫不犹豫地扑过去,把小家伙楼在怀里,用狗舌狂舔着小狼。小狼闻到奶香,咆哮着冲进莎拉怀里,疯狂抢奶喝。 莎拉认下了这个狼儿子。 但还有一个问题。 男孩不可能把小狼带回家里,别的鼻子尖的猎狗肯定会找到小狼的。把小狼独自留在草原他也不放心。 那只能让莎拉陪在小狼身边了。 男孩撒谎和猎人说莎拉跑了,猎人只是狐疑地看了男孩一眼便也没说什么。 因为这只小狼浑身的胎毛还未退尽,所以毛色是黑的。但是它的身体比同龄狼崽要大上半圈儿,看起来十分健壮。它的父母生了四只小狼,它是唯一活下来的一只。后来,这对夫妻为了保护它双双命丧黄泉。 过了不久,小狼的眼睛睁开了,但是它实力并不好,因为眼睛里覆了一层蓝膜,这层蓝膜要等到它一岁左右才会完全褪去。 莎拉这个妈妈做得很好。但是它终究是一条猎狗而非狼。 小狼的未来很让男孩担忧。同时他也感觉自己心里埋藏了一个大秘密,任何东西都无法和这个秘密相比。 小狼被男孩起名叫做“飞逸”。 童年时期的小动物如果和什么东西保持异乎寻常的亲密,那么这个小动物一辈子也许都会对这个东西有一种亲近感。 如果是别的什么,男孩也许不会那么担心飞逸的未来。可是人类是狼的宿敌啊! 可是男孩有不能想出更好的归宿来,他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在飞逸两个月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改变它命运的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混血小狼 (二) 这是一只丧子的母狼。 在狼群当中,只有狼王才能繁衍后代,作为臣民的狼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但是这只母狼触犯了“天条”——说白了就是t一u qg——生下了本不该生下的一窝孽障,在它们断奶不久c被狼王的妻子发现后,这窝狼崽统统被咬死了。 这只母狼叫音卷,芳龄四岁。它的丈夫是流浪在外的流浪狼,不可能和它一起面对生活的风风雨雨。 悲痛欲绝的音卷离群出走,并且致力于寻找和它去世的小狼差不多大的狼孤儿。它太需要一个孩子来慰藉它的心灵,它甚至下定了决心,如果再找不到就去人类村庄叼一只小狗。 就在它决定铤而走险的那个白天,它遇见了飞逸。 对于音卷来说,这真是一个大大的福音。它刚想嗥叫召唤飞逸,但嗥叫到了喉咙口又被它硬生生地吞了下去。飞逸身边有人类和一条大猎狗,它就这么冲上去是极不明智,而且它一定会占下风的。那条大猎狗对这只小狼很是疼爱,警惕性高的不得了,不停地抬起鼻子嗅嗅四周的空气有无异样。要不是它现在背风,恐怕早就被这条大猎狗发现了。其次,这个人类没有在放羊或做别的事,他的注意力和大猎狗一个样儿,全放在小狼身上面了。更何况他手里拿了一把弓箭。弓箭对狼的威慑力虽然没有liè qiāng那么大,可是如果被打中了的话,那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可是可是对于音卷来说,过了这村儿没这店,错过了飞逸恐怕它唯一的办法是只有冒着生命危险去偷一只小狗了。有狼和狗做比较的话,音卷当然愿意选择自己的同类了。飞逸年龄尚幼,趴在母狗莎拉的怀里昏昏欲睡。 音卷暗自着急。那条大猎狗坏了它的好事! 犹豫了一会儿,音卷还是悄悄移动到上风口。它这么做是权衡利弊过的:第一,这个少年虽然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小狼飞逸的身上,可是他毕竟不是狼和狗,就算大猎狗第一时间发现了它,他也不能第一时间明白猎狗的意思;第二,毕竟还不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老猎手,这个少年枪法相对还没有那么成熟,对它的威胁也就相对小一些;第三,它不相信一只狼听见同类的呼唤不会引起共鸣,到时候飞逸一定会本能地蹒跚向它那边爬来,到时候,它一口叼走小狼崽,拼足全力奔跑,它相信它还是可以逃走的。 果然不出所料,本来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莎拉突然猛地蹦起来,狂吠起来。 嗷呜——音卷长嗥一声,顿时,男孩拉开弓箭,都已经准备射出去了,但在这瞬间,他犹豫了。如果是一只母狼,那他是不是可以把这个本来就属于荒野的孩子送回去? 飞逸一怔,呜咽一声,还未长硬的小爪子还不足以支撑它向音卷那边走去。 在这一瞬间,音卷一边发出威胁的嚎叫一边突然跳出来,叼住飞逸的后颈皮,又猛烈向后蹦跶,头也不会地撒开爪子逃奔。 当然,如果它晓得男孩在想什么的话,它就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做贼心虚了,直接光明正大地走过去,把飞逸领走就好。但狼是不可能洞察人类在想什么的。 莎拉委屈地乱叫,但男孩制止了它追上去。它向音卷的背影哀嚎,但却不敢去违反主人的命令。 飞逸在音卷的唇齿间懵懵懂懂不知所以然,但是它唯一清楚一点:它回到了狼的世界。 它那没有完全成熟的嗅觉却告诉了它,音卷跑的方向越来越偏僻,有一股隔绝人类文明的草原的气味。 这股气味越浓,飞逸心里就越开心。它也不挣扎,任凭自己被音卷甩来甩去c颠簸来颠簸去。 说到底,它是狼。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混血小狼 (三) 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儿,温暖的春天便过去了,渐渐进入了初夏,而飞逸也即将迎来它狼生中第一个盛夏。 临近三个月的飞逸已经学会了奔跑,而且越来越活泼。音卷笑眯眯地坐在飞逸身边,不打扰它的自娱自乐。 暖暖的阳光撒在飞逸和音卷身上,一切都是那么温馨。 又过了一会,音卷看看已经露出脸的太阳,把飞逸赶进洞去,自己去狩猎。说实话,音卷的洞穴也足够飞逸耍宝了。 飞逸感觉一阵困倦。它走进洞去,伸个懒腰,趴下来,立刻打起了瞌睡。 音卷回头看了一眼飞逸,心里无比自豪。它几乎忘了这不是它的儿子,它就是。 音卷有信心把飞逸培养成驰骋猎场的精英大公狼。 它四处嗅嗅,突然,一股极其好闻的血腥味儿传过来。音卷兴奋的低嗥几声,向那个方向奔去。 再近一点,音卷听见了鹰的啼鸣。它跑过去一看,果然,是一只鹰逮着了一只羊。 更加让它心花怒放的是,这不是一只老成的老鹰,而是一只初出茅庐的青年鹰。这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这只鹰也就不会在捕猎后不是第一时间回巢而是落在地上休息了。如果小心一点,说不定它可以连着那只鹰一起收拾掉呢。 想到这里,音卷匍匐在地上,三二一音卷如出膛的炮弹一般,“嗖”地向鹰扑去。在离鹰七八米远的时候,鹰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儿。它回头一看,立刻吓得魂飞魄散,想拍打翅膀飞起来。如果这时候它起飞的话也是来得及的,但它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它飞起来后还妄想把它的战利品也带走。 音卷已经赶到。它一个扑窜,把升起来两三米的羊一口咬住。鹰哪里有那么大的力气啊,本来它带着一只成年羊就很吃力了,再加上一只成年狼的重量,它无奈地啼叫一声,松开鹰爪,拍拍翅膀飞上天去,但是它仍然没有离去,在音卷头上盘旋着,想乘机把自己的羊抢回来。 但是音卷对自己的实力有一个非常准确的估计。 它是要走,但它很清楚鹰希望它做什么,那就是背对鹰离开这里。它叼起羊,一双狼眼紧紧盯着鹰,一边往后退去。 鹰发出阵阵长啸,声音透露出愤懑和无可奈何。 音卷忍不住一阵得意,但它却没有忘形。 唯一有点遗憾的是,没有把那只鹰也一网打尽。不过,也不错了,音卷想。 退了几百米,它向鹰嗥叫一声,扭头就走。这里已经不是鹰的有效攻击距离了,如果那只雄鹰非要向它发动攻击,那它也有时间准备反击——放下羊,张开嘴,亮出牙,作出跃跃欲扑的样子 哼哼,有本事下来和我公平公正地对决一次,看看是走兽的牙厉害还是飞禽的爪厉害! 音卷心里想。 太阳慢慢地向半空爬去,气温也渐渐升高,连草都有气无力地耷拉下来,一副缺水的样子。鹰恨恨地向音卷鸣叫一声,扇动羽翼离开了。 音卷急急忙忙地吃饱饭,其它的羊肉它储存在一个地方,然后又急急忙忙向洞穴赶去。 飞逸渐渐可以吃肉了,它这个做妈的不敢怠慢。如果儿时营养跟不上,那么一辈子都长不壮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混血小狼 (四) 飞逸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它一个激灵,背上的毛炸了起来,浑身不由得颤抖起来。 这是一只活物,但绝对不是它的干妈音卷。 飞逸心里一阵悸动。它还不想死,它要活下去! 洞外的其实只是一只野兔。飞逸懵懂无知,不晓得什么是有害的什么是无害的,它把一切都归类于可怕的c未知的。但在以后的生活里,它学会的蔑视苍生c蔑视一切c唯我独尊。 但是那也是很久以后了。 野兔蹦蹦跳跳地走了,危机过去了,飞逸松了口气,蹒跚地站起来,探头探脑地向洞口爬去。 正在这时,音卷回来了。飞逸欢叫一声,扑出洞去,在音卷身边撒娇。音卷慈爱地舔吻飞逸。然后,飞逸跳起来,用自己的嘴唇去触碰音卷的嘴唇。音卷把一些半消化的肉食吐出来,飞逸低下头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它吃完,音卷再吐,一派安宁祥和的场景。 正在这个最美丽的时刻,一个死亡的阴影投射在飞逸头上。 音卷心里“咯噔”一声,但是没有抬头去望。因为不用想都知道,这竟是那只贼心不死的鹰! 那只鹰是只雄鹰,名叫流羽。它不甘心自己被一只狼抢去了甜头,于是便悄悄尾随追击音卷跟到了它的洞口。 音卷心里警铃大作。今天它非要和这只鹰拼个你死我活了。飞逸已经被它看见了,洞穴暴露了,若就这么听之任之,那么恐怕会对飞逸的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飞逸才一个半月,哪里有能力与流羽匹敌啊。虽然流羽还不像别的成年鹰一样,经验丰富,可是毕竟早已长利了爪牙。若是它陪伴在飞逸身边时还好,可是它总是要出去捕猎的,那么不就是等于把飞逸送给流羽吗!? 它是一个母亲,就算是后妈也是母亲。而一个母亲是不会对儿子的安全置之不理的。 当然,也怪,怪它太不小心了,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一只成年羊,把流羽这厮忘得一干二净了,结果,它一直跟着它它都没发现。 不过,没关系,它总是会有办法力挽狂澜的。 首先当然是要把流羽从天上骗下来。 音卷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只不过,这个“计”有点儿悬——就是它自己佯装离开,把飞逸暴露给流羽,然后再悄悄折回来,把流羽一口解决这个办法是有点残暴和血腥了点儿,可是也是唯一可以一劳永逸的办法。它纵然是万般舍不得飞逸,也要放手一搏。虽然它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成功,可是天晓得这狡猾的鹰会不会上当?到时候,如果流羽非但没有受伤,还把飞逸咬死了,那这是真正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啦。用那只成年羊做诱饵也是行不通的,第一是因为这时候把那只羊弄过来,这布置陷阱的动机也太明显了。二是因为它埋藏羊肉的地方离这里有点距离,等到它把羊肉带过来飞逸早就被流羽干净利落地解决了。该死的流羽,它和它拼了! 音卷明白并且可以肯定,流羽现在还没有聊到它已经发现了它。它继续不动声色地给飞逸吐肉食,一边思考着怎么把它从发现流羽到逃离这里的过程过渡地自然一些。它暗中也悄悄地把飞逸往洞口推去,飞逸离洞口越近,它的成功把握也就越大。 正巧这时,飞逸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立刻咿咿呀呀地叫了出来。音卷借机也抬头看了一眼,马上被吓地“魂飞魄散”,哀嚎一声拔腿就跑。 流羽兴奋地叫了一声,已经半敛翅膀俯冲下来了。但瞬间,音卷夺它口中食的一幕在它脑海里闪过。它心头一惊,连忙大力扇动翅膀飞回了三四百米高的天空,在洞穴上空盘旋,睁大了鹰眼,仔细查看有没有音卷的身影。 音卷的确往草原跑了,但是它没有跑远,而是躲在一从灌木里面。正在流羽拍打翅膀往天上飞的那几秒钟,它立刻跑到洞穴的后方,压低身体密切注视着流羽的一举一动。它相信,它是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躲过流羽的搜查的。它的洞穴四周的草极其茂盛,宛如一片青纱帐,而且犹豫太阳照射,现在它正躲在一片阴影里面,更不用提流羽刚刚成年,心高气傲c脾气大过能力了。 果然,流羽没有发现它,这回玩儿起认真的来了,再次半敛羽翼,一头扎下来。 飞逸正在嚼咬音卷留下来的肉。 音卷的心猛地揪了起来。它在流羽飞扑下来的刹那便钻进平时用石头封住现在却敞开着的副洞口,拼命往前爬呀爬。 时间就是生命!! 在它钻出大洞口的同一时间,流羽伸出的爪子已经触及飞逸身上的狼毛了。音卷一个鲤鱼打挺,不错,正好咬住了流羽的翅膀。只听得“嘎啦”一声脆响,流羽的翅膀就这么折断了。 这当然是音卷在就计算好的。它当然不希望在在家门口发生一场酣战,所以一出现便对流羽往死里打。 流羽哀鸣起来,凄凄惨惨悲悲戚戚,但却无法引起音卷丝毫的同情。它护了孩子周全,它是一个合格的后妈。 飞逸刚刚从惊吓里反应过来,立刻围着音卷撒欢儿。 音卷心里甜蜜蜜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混血小狼 (五) 很快,传说中的“盛夏”来了。 飞逸方年满三个月,三个月的小狼结束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转而随狼群外出狩猎了。飞逸没有狼群,只能和音卷出去观摩练习狩猎。 音卷忧心忡忡,很为飞逸的安全担心。它是单身母狼,狩猎时顾得了猎物顾不了飞逸,而在它的记忆力不乏单身母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例子。 它只能小心小心再小心。 草原上。 音卷看见了一群牛,它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看都不看一眼。前方有一群羊,它想了想,也不理会它们。 倒是飞逸,不是扑蝴蝶,就是逮蜻蜓,有时和一些野花都可以玩儿好久。它到底还小,不知道这是你死我活的狩猎场。 音卷长嗥一声,飞逸一惊,赶紧回到音卷身边。 突然,音卷听见“呦呜”的狐狸叫声。离这里很远,大约大约两三公里吧。 不用音卷说,飞逸也明白。它往前跑了几步,又回头看看音卷。音卷点点头,两只狼一起向声音那儿奔去。 好不容易到了那里。 音卷看见有两只狐狸在捕杀一只刚刚分娩完的母羊和它的羊羔。它把飞逸安置在一个石缝内,自己屏息凝神注视着前面的状况。 公狐在前面吸引母羊的注意力,而母狐则悄悄地靠近还不能走路的小羊羔。突然,母羊“咩——”狂叫一声,转身向母狐猛冲过去。 母羊的身材较之公羊小得多。毫无疑问,它是孤注一掷想要求得一条生路。 但是很遗憾,赤狐比狼的狩猎能力虽然要弱一些,可是毕竟是食肉兽。只见母狐大尾巴一甩,轻轻一跳避过母羊冲撞的锋芒,然后一口咬住母羊的前腿。母羊“嘭”一声摔倒在地。它哀咩一声,拼命挣扎想要站起来,但是公狐跳上羊背,使得本来站了一半的母羊没有防备,有“咚”跪倒在地。 音卷心里暗暗高兴。因为狐狸一般只逮小型动物诸如野兔地鼠之类的,那些虾兵蟹将还不够它和飞逸塞牙缝儿的。但是一头母羊的话足够它和飞逸饱餐一顿了。 恍惚之间,一对红狐已经完成了宰杀过程,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吃。 音卷正准备蹑手蹑脚地摸过去,打赤狐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在这节骨眼儿上,飞逸不知道怎么了,呀咿呀咿叫起来。音卷心里一紧,回过头去看发生了什么事。还好,什么事情也没有。 但是赤狐骤然警觉起来。公狐悄悄走过来,音卷吐出一口气,全身心投入战斗状态,平举尾巴,绷紧肌肉。 公狐离它没有两米了。眼看着公狐要伸出爪子来扒开眼前的障碍物看看到底是什么时,音卷一个饿虎扑食,把不明所以的公狐扑倒在地,犬牙毫不留情地向狐狸脑袋啃过去。公狐醒悟过来,但却无法挣扎。 眼看着狼牙已经快要碰到狐皮了,突然——音卷的身体好像被什么狠狠撞了一下,身不由己地飞起来,摔在一旁的灌木丛里面。它立刻站起来,还好,因为有厚厚的草和灌木做缓冲,它并没有受伤。抬头一看,果然是母狐。母狐正在关心狼口余生的伴侣,丝毫没有注意它。它马上蹿出去,这次先是把母狐按倒在地,露出狼牙,咬了下去。它咬爆了母狐的头颅,污物糊了它一脸。这没有什么关系。 它听见身后有动静,猛一回头,是公狐!这狐狸偷偷摸摸地待在它身后,绝对不怀好意。 对于公狐来讲,这场景当然挺尴尬的。逃也不是,不逃就更不是了。再说它也来不及逃的,双方才离了两三米远。这很像小偷偷东西被抓了个现行。 音卷龇牙咧嘴地冲过去,公狐惊恐万分,后退重重绊了一下,结果四脚朝天,肚子朝天露了出来。它惊慌失措,赶快翻过来。但是宝贵的时间不等赤狐,等到它爬起来,音卷早就扑到它背上了。 音卷顺口咬住公狐的后颈,看着它狼爪下的牺牲品渐渐窒息。 这时,飞逸跑出来,急不可耐地咬下一口羊肉,不见嚼就吞下去。 音卷则就近把狐狸肉给埋了,好歹也是肉,不吃怪浪费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混血小狼 (六) 很快,炎炎夏日过去了,飞逸的打猎技术虽然还未完善,但是勉强也可以协助音卷围追堵截什么的。飞逸已经会跑,它们早就不再住洞了。 现在是秋天,说是秋天,但是还是初秋,夏季和秋季的嫁接还没有完成,换句话说,也不比夏天凉快多少。狼还是穿着夏装,要换季换衣那基本上是深秋的事情了。 母狼音卷还有一些存粮,所以这几天可以轻松些。飞逸已经掌握了狼的必杀技和独门绝技——咬颈窝,虽然在猎场上的表现还有些畏畏缩缩,但也替它减轻不少压力。 有一次,它和飞逸捉拿一只野兔,它正发愁快要抓不住了,但是忽然,飞逸突然从它身侧跑出来,打了野兔一下,野兔没有料到还有一个爆冷门儿的,一下子重心不稳,让它钻了个空子。 飞逸快要到五个月了,这本是一件喜事,但是音卷总是感觉疏忽了什么很重要的致命的事情,但它的狼脑筋转不过弯儿来,老是想不出那是什么。 终于有一天,音卷忽然意识到那是什么。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音卷带飞逸出去溜达散步。 这时,一阵粗犷而又爽朗的笑声传来,还夹杂着隐隐约约的犬吠声,离这里不远,至多五百米!飞逸突然跟打了鸡血或吃了兴奋剂似的,狂颠乱跳,想脱缰的野马那样向有声音的方向奔去。但是近四个月狼的生活却又在警告它不要靠近。音卷畏惧人c枪还有狗的听力,不敢大声嗥叫,它只能拼命摇甩尾巴,焦急不已。 在这节骨眼儿上,发生了一件让音卷几乎背过气儿去的事。 飞逸张张嘴,嗷呜——长嗥一声。 音卷张大了嘴,难以置信。怎么会这样?它以一个养母的身份保证,就在半小时前,飞逸还是不会嚎的!音卷几乎快要窒息了,它听见刚才不断的玩笑声戛然而止,毫无疑问,狗和人都在侧耳倾听! 突然,一个黑色的身影骤然蹦出来,向飞逸发出猛烈的咆哮。后面传来枪拉栓的声音,有枪! 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飞逸却并不躲,而是亲亲昵昵地跑到大狗面前撒娇发嗲。 怎么会,怎么可能?音卷定睛一看,天哪,居然是那条母狗——莎拉? 刹那间,音卷如醍醐灌顶一般明白了它疏忽了什么。那就是狗性!飞逸生命最初的几天里和人和狗厮混在一起,也就是说,它意识还是萌芽状态的时候飞逸是把自己定位成狗的!音卷心里大叫不好,但是它又不知道怎么消除飞逸这致命的意识。 莎拉和飞逸缠绵了一会儿,抬头向音卷猛扑过去。它恨死这头母狼了,在它眼里,飞逸是它的孩子,音卷抢走了它的孩子。可是在音卷眼里,飞逸是它的孩子,是莎拉把它的孩子带上了歧途! 音卷二话不说扑上去,但在半空中它想出了一个大胆但必死无疑的血淋淋的主意。 这个主意其实是一个赌。音卷在赌飞逸是把它认作妈妈还是把那条狗认作妈妈。 是的,它要把自己送给莎拉咬。如果飞逸逃了,那么它死也瞑目了,但如果没有逃,那它也只能认栽。它明白,这次它是无法替飞逸决定了。是生还是死,是福还是祸,做狼还是狗,这一切的一切,都要看它的造化了。 音卷一狠心,一咬牙,放松肌肉。顿时,它的身体从一支箭变成一堆肉,从空中掉下来。 莎拉兴奋地吠叫一声,跳过去张嘴要噬咬。它本来以为作为狼,音卷的求生应当很强,因此,它做好了自卫的准备。可是突然,音卷猛地侧过头,把自己身上最柔软的地方暴露给了敌人。 阴森森的狗牙就在它面前一闪而过。 莎拉吃惊不小,可是它本着不咬白不咬的心思和念头,毫不客气地狠咬下去。 音卷看了一眼飞逸。 飞逸呆呆地望着音卷和莎拉。音卷已经没有力气嗥叫提醒飞逸走开了,它只能干着急。 砰砰砰砰!音卷心里一凉,是那个猎人!还好,那个猎人没有骑马,跑得气都喘不均匀,更不要说百发百中了。 狗牙越卡越紧,终于,莎拉刺穿了音卷的喉咙。音卷知道,自己在窒息前还有大约痛苦的五分钟,还有五分钟它才会死透。 音卷竭力把眼睛睁大,死死盯着飞逸。飞逸像大梦初醒一般,茫然地四处看看,看到猎人的时侯,它全身狼毛炸开,嗥叫一声,撒开腿逃命。 音卷难以忘怀,飞逸在走前看了它一眼。眷恋c不舍c感恩和迷茫,又看了莎拉一眼,憎恨c厌恶c嫌弃c讨厌c疑惑和不甘 音卷一阵轻松,最后轻蔑地看了莎拉一眼,闭上了眼睛。 大猎狗,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跨越冬季的恋情 (一) 音卷死了。飞逸近乎绝望地熬到了中秋。天气渐渐转凉,飞逸开始掉毛,换上慢慢开始长出厚厚的毛来。它的毛色开始变黄,变得真正的草原狼那样。经过半个月的磨炼,它的狩猎技艺竟然突飞猛进,不说和音卷那样好吧,最起码出去三次总归能有一次得到猎物的。它最喜欢吃的是兔子和羊羔。 一只狼孤孤单单,很是寂寞,可它却没有寻找伴侣的念头——也是,它连一岁都没满。过完这个冬季,它就算是勉强成年——八个月左右,到了明年的夏天,它就算性成熟,可以交。。。配了。 飞逸遇上这只母狼,纯属意外。 今天它的运气很好,头一次出门就捡到了一条碗口粗的死去没多久的无毒蛇。不知道它是怎么死的,不过也不重要。 飞逸以最快速度填饱肚子,然后把蛇肉埋藏起来。 嗷——呦呜——正在漫无目的晃晃悠悠的飞逸突然听见了同类的嚎叫。它侧耳倾听,然后向那里跑去。 有一个陷阱!飞逸看见眼前的场景立刻就可以断定。 它可是吃过亏的。 在音卷死去的第二个清晨,飞逸出去猎食。它浑浑噩噩,脑子像塞了一团草一般。突然,它感觉脚下坚实的土地一松,它的神经瞬间绷紧,瞌睡也不敢打了,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旁边一跳——可惜,没有跳出火坑。还算xg ,它处在陷阱边缘,所以它的前爪还是勉强扒住了土坑边缘,两只后爪死死抠住洞壁,把吃奶的劲儿都使了出来,拼命往上爬。折腾了近半小时,它好不容易爬了上去,趴在地上气喘吁吁,几乎虚脱,不,是已经虚脱了。它大着胆子把目光往下挪。 嗬!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坑最起码有三四米深,里面空荡荡的,除了一个——夹子!也就是说,如果它掉下去,不仅会摔掉半条命,铁夹会立刻发挥作用和威力,把它紧紧扣住,不得脱身!人类狠毒啊!幼时对于人类丝丝缕缕的好感瞬间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惊惧和憎恨。如果当时它钻个空子低头往下看一眼,那么立刻会吓得魂飞西天,四只爪子瑟瑟发抖,只有扒着洞檐的力气,根本不可能往上爬。而且它迟早会因为衰竭而掉落,会和音卷一起踏上黄泉路的。这是什么?真的是侥幸捡回一条小命。它在原地待了好一会儿,不是不想走,劫后余生的巨大喜悦和巨大的恐惧几乎压垮了它,它已经走不动路了。这好一会儿,它也没有浪费。它把这个陷阱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把每一个细节都牢记于心。 飞逸走过去,把头探下去。是一只年纪和它相仿的小母狼。还好还好,这个坑没有它想象的那么深,紧紧两三米深,而且里面也没有它曾经所见过的夹子。 小母狼看见了它,立刻嗷呜嗷呜地哀嚎着,用力往上跳跃。 飞逸本来不想管的,但是一股柔情突然冒了出来。如果它当时往旁边走一点呢?它还有机会逃生吗? 它的脑子飞快地运转,突然,余光看见旁边有一根很长的树枝。 它把树枝咬在嘴里,往陷阱里送。它感觉另一头的重量骤然增加。它的身体往后仰,一步步往后退,尖锐的指甲分开,用尽全力勾住地面。救狼命可以,但是它不想把自己陪进去了。 突然,飞逸“啪”,结结实实地脑门儿朝地摔了一跤。它不顾发晕的脑袋,急急忙忙吐掉树枝,到洞口一看,小母狼也摔得很惨,和它一样,四脚朝天,嘴里也叼着半截树枝。脆嫩的树枝不是人类的拔河绳,经不起这个折腾。 怎么办啊 洞里,小母狼一声声叫得越发凄惨,目光也愈发凄凉。 飞逸心急如焚,蹲坐在洞口不知道怎么办。 要是它能把自己变成一条绳子和桶就好了,它曾经看见过人从洞里(其实是井)打水的。 绳子?桶! 飞逸灵光一闪,它是没有绳子和桶,可是它有另一样可以和绳子媲美的东西嘛! 飞逸立刻奔跑起来。它有办法啦! 小母狼又凄惨地嗥叫一声。飞逸现在什么都没办法做,它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快点,再跑快点! 媚莎郁闷地卧下来,抬头看着天空。连它的爸爸妈妈都弃它而去了,量一只陌生小狼也不可能救它的。 过了十分钟左右,飞逸又出现在媚莎面前。 媚莎难以置信地站起来,当它看清楚飞逸嘴里叼了什么时,简直欣喜若狂。 是那条蛇! 蛇皮的柔韧性比树枝要好的多,而且蛇有三米五左右,飞逸和媚莎一个叼头,一个叼尾,应该是可以把媚莎救上来的。 飞逸小心翼翼地把蛇头放下去,自己把蛇尾叼在嘴里,像刚才那样,用力往后退。 陷阱里,媚莎的前肢已经离地了。飞逸又往后退了一步,媚莎借力一跳,像只壁虎一样,紧紧抠住洞的墙壁,开始试图往上爬。 飞逸感觉轻松多了,赶紧再加一把劲儿。媚莎克制住自己的心跳,慢慢往上爬。它们都知道,如果这次出了什么差错,那么双方都没有力气再试一次了。 飞逸无意识地哼了一声,下意识地看了看那条蛇。还不错,没有要断的迹象。 洞里,媚莎的肌肉酸得几乎没有知觉。但它硬生生地和地心引力抗衡着。 离洞口和光明只有一步之遥了。 正在这时,双方似乎又都耗尽了力气,都不在加力了。 突然,媚莎猛地往上一窜!这是在拼命了。在到达制高点时,它倒吸一口凉气,它一定会再掉下去的,说不定,没有防备的飞逸也会被它拽下去! 在感到另一头一阵轻松后,飞逸并没有在发愣。它默默计算时间,然后也拼了小命往前一扑——它现在只求媚莎咬紧一点,不要松,不然之前的一切努力会变成泡影的。 媚莎被猛地一拉,往前滑行了几厘米,前半身出来了,后腿还在洞里。它摊在原地,动都不敢动,连嘴里的蛇都没力气吐出来。绷紧的神经一旦放松下来,那是要缓好一会儿的了。飞逸对于这一点深有体会,所以它只是把蛇放在一边,然后静静地看着媚莎。 这是一只和它差不多大的母狼,但是应该比它晚几个星期,因为胎毛还没有完全褪静。长得也是眉清目秀,挺漂亮的。 媚莎颤颤巍巍地往前爬了几步,站起来,又身不由己地蹲下来。 唉,去鬼门关走了一圈儿,真是很可怕的,连它一只公狼都吓得不轻,更不要说一只母狼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跨越冬季的恋情 太阳在不知不觉中悄悄爬到了头顶,为大地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外衣。 飞逸看了看有些炫目的太阳,继续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今天风和日丽,就是天气有点凉。不过没有关系。 飞逸找了个背风的地方,伸了个懒腰,躺下来准备休息。 反正那条蛇也基本废了,就不要了。明天再现捉现吃也不错。 可是,心里却好像好像有一只野猫在抓挠一样,侍寝不安,趴着不舒服,溜达感觉累,再躺下感觉急切渴望狂跑一通。 它站起来,小跑着c嘟哝着离开这里,它决定去喝点水,它其实不渴,只不过是在消磨无聊的时光罢了。 上天呐,怎么这么无聊啊! 音卷还在世时,它可以和音卷打打闹闹,时间过得很快,很充实,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它孤苦伶仃地一个人,连等待天黑都是一种折磨。 媚莎连滚带爬地回到了它父母的狼群身边。 媚莎的父母瞬间愣住了,它们没有想到媚莎还能够安然无恙地回来。媚莎的母亲疑神疑鬼地围着媚莎嗅闻。 对于王后所厌恶的狼,狼群是从来不予仁慈的。它们步步紧逼,龇牙咧嘴地向媚莎咆哮。 媚莎实在是忍无可忍这种怀疑的姿态。它哀嚎一声,扭头就跑。 媚莎的母亲沉思了一会儿,看看天。毕竟那是自己的孩子,它不忍心抛弃它。它柔和地嗥叫起来,希望媚莎回来。但是媚莎早已远去。 跑了一段距离,它的脑子清醒过来。它才多大啊?有什么能耐啊?它能保证自己在冰天雪地里生存下去吗?它迟疑了一下,决定回家去。但是很遗憾,等它到家以后,它父母和它的兄弟姐妹还有狼群已经不在了。 媚莎有些迷茫地转身,走进荒原。它就是不该任性的。天,不知什么时候晴转阴,变得阴沉沉的,很明显快要落下第一场雪了。 该去哪里?它不知道。这世界非常大,它却四海为家。一阵寒风吹过来,媚莎忍不住缩缩脖子。它必须找一个伙伴,不然它是必死无疑。可是找谁呢?那些成年的流浪狼看不起它,就算独自一狼再艰苦朴素也不会搭理它。它还是未成年狼崽,也无法投奔其他狼群。它知道附近有一个大的狼群叫亚麻挨狼群,有七八十只狼,这倒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而别的狼群,譬如说它父母所在的狼群,只有三十只狼不到一点。要是有一只狼和它年纪相仿,遭遇相同,那就好了。可是不可能有这么巧的事情。 等等,好像真的有! 刚才救它的那只狼崽! 媚莎说走就走,它快跑起来,回到了刚才的陷阱旁边。它嗅嗅地上的气味,顺着气味走去。 此时飞逸也在思考着自己的未来。它的未来没什么希望,甚至连活也活不下去。它现在试想去投奔一个狼群——但是不会有狼群要它的,它敢肯定,所以它想都不用想。它现在呆立在原地,恍惚间有一种穷途末路的感觉。 神使鬼差地,它往陷阱走去。 一个往陷阱走,一个从陷阱往飞逸的方向走。毫无疑问,它们两个相遇了。 可是,气氛突然凝结起来,双方都不知道怎么缓解尴尬。它们是异性,对于媚莎来说,它如果先开口会被看做轻浮,对于飞逸来说如果先有举动会被看沾花惹草。媚莎再次为自己的草率而后悔。它想退缩了,这时退缩很容易的,只要点个头装作是偶遇,便可以从此与飞逸再无交集。 但是这时,一声炸雷改变了飞逸的命运。 轰隆——媚莎是母狼,还是小母狼,它惊讶地嗥叫一声,往飞逸身上蹦去。飞逸被撞得东倒西歪,好不容易站稳脚跟,却看见媚莎在它身边瑟瑟发抖,像条丧家犬。 等等,怎么会打雷呢?那应该是下雨了吧!它还以为会下雪呢。 飞逸犹豫了一下,扭扭捏捏地挡在媚莎身边,和它一起离开这里,就近找了一个旮旯,囫囵睡了一觉。 奇怪的是,现在飞逸睡在哪里都不瘆得慌了,看一条蟒蛇都顺眼了似的。 真是怪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跨越冬季的恋情 狼的睡眠很短,等到飞逸起来,太阳还是高高挂在头顶。 可是,不争气地,它们读者肚子又饿了。 时令深秋,但是食物嘛还是不用它们瞎操心的。且不说它们已经组成了一个最小最小最脆弱最脆弱的狼群——狼王是谁呢?飞逸呗。现在很多动物在狂吃——动物以食为天。 它们两只狼逆风趴在一从草里面,四只狼耳朵高高竖着。突然,飞逸听见了一丝的声音,按照它那少得可怜的经验,应该是一群鹿。它再扬起鼻子嗅嗅,是一个约五六头鹿的小鹿群,是野生的,里面有一只还没有断奶的鹿仔。 媚莎跃跃欲试,想要去扑出去,却被飞逸按了回去。它不满意地望向飞逸,却看见它满脸狂热,四肢绷得极紧,哪里是它想的,那家伙不敢扑出去,明明就是很想扑呐,可是为什么没有行动 飞逸把身体压得愈发低了,在一瞬间,它像一支箭一般射出去——它先是从鹿王的犄角上方跳过去,这也让媚莎佩服。胆敢跳过鹿王的鹿角,这是要很大的勇气的。 鹿王心里还在沾沾自喜。它并没有像往常那样转过身对付恶狼,而是压低鹿角,心里默念三秒,然后卯足了静儿一个转身——它的智商不低,甚至太高了一点儿。它已经有五六年的生活经验,一般来讲成年狼对付一只成年了的鹿会从它的角上方跳过去,然后趁鹿转身时没有转到位的一眨眼的瞬间一口咬住鹿喉咙。这只鹿王它太高估飞逸了,飞逸的母亲音卷并没有交给它怎么捕鹿。对方是一只未成年的小狼,而且偏偏不按套路进行——或者说是不按常理出牌。如果飞逸是一只大公狼,一只富有经验的成年狼,那么这只大公鹿肯定可以把飞逸弄得残疾,但是现在飞逸还小,它才不按狼的打猎常规套路进行呢。 鹿是这么想的,飞逸肯定是要趁它转身的当儿收拾它,它就偏偏不。它三秒之后猛地一转身,结果哪里有什么狼,倒是他自己,由于鹿角太过沉重差点儿四仰八叉摔倒在地。飞逸哪里会放过这等好机会,它乘着鹿王还晕晕乎乎,转身跑到那只还没有断奶的鹿仔旁边,同时嗥叫一声——那是在呼唤媚莎。媚莎急急忙忙奔出来,和飞逸一起,把目瞪口呆的母鹿和小鹿分开来。母鹿当然不愿意,但奈何前面的两只狼太过凶残,尤其是那只公的,虽然实战经验不足,但是有勇有谋。 这时那只大公鹿已经站了起来,怒哄着向飞逸冲过来,鹿仔吓得魂飞魄散,慌慌张张往父亲怀里钻。 本来呢,大公鹿是要向飞逸撞去不停的,但是它的糊里糊涂的女儿却打断了它的计划。作为一头公鹿,它对女儿儿子没有太多的父爱,可是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嘛,它总不可能为了完全发挥鹿角的威力把女儿顶死吧?这不是得不偿失吗?这就是得不偿失啊!再说了,把自己的女儿顶死岂不是着了狼的道吗,它们是不可能把一只死鹿带走的,只能留在这里,这真是便宜了狼了。 于是乎,大公鹿不得不一侧身,鹿仔撞在它身上,双方似乎都撞得不轻。 母鹿和母狼都跑去助阵,母鹿帮自己的丈夫,而母狼则帮自己的合作伙伴。 另一只母鹿带着孩子也慢慢悠悠地走了过来,不好,飞逸正在向不利的境地逆转!媚莎急了,它猛跳起来,狠狠咋在七荤八素的鹿仔身上,正好,狼牙一口咬住鹿的颈椎。但是狼不是大型猫科动物,更何况媚莎的牙还不是很尖利。可是它还是很努力在咬,不说咬断起码也见血了。 它又努力拧啊拧,只听鹿仔一声惨叫——是飞逸又跳上来了!媚莎立刻让口,飞逸狠狠合上嘴巴。它的咬合力多少比媚莎强些,加上其他各种因素,总之,鹿仔瘫痪——被咬断颈椎了。 全程其它鹿呆滞地看着,到了鹿仔死了以后才反应过来,但是很遗憾,已经挽留。 媚莎则去帮助它的合作伙伴,括号,未来的丈夫~哦和呵呵呵呵~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跨越冬季的恋情 (四) 首先介绍一下这片草原上的狼群。 草原上有三四个狼群,最大的狼群有七八十只狼,最小的仅有二十来只。那个大狼群,叫做亚麻挨狼群,也是因为它的压制,其他狼群没办法大肆繁殖。 飞逸的后妈音卷,就是亚麻挨狼群的狼,而媚莎则是在那个狼群出生的——那个比起亚麻挨狼群来说,简直就是一个蝼蚁的——就是那个仅仅二十来只成员的狼群。 媚莎的父母是那个狼群的狼王和王后,它的兄弟姐妹有四只,加上它是五只。它是母亲最受宠的公主,但是那也是曾经了 这天,今天风大雨大,雨点里夹杂了些许的雪粒。也由于这样的恶劣天气,已经早上了(注意不是清晨),天仍灰蒙蒙的。狼毛和狗毛不一样,这样的天气,狼出去逛两圈是不会变成落汤鸡的,但狗就不一定了。但是不管是狼还是狗,这彻骨的寒冷是无法完全抵御的。 媚莎和飞逸依偎在一起,多少也暖和了些。今年的秋末初冬过渡得特别快,暖和的季节转眼间变过去了。要冬眠的动物叫苦不迭,往年这个时候,虽然风中已经多少带了点儿寒意,可是毕竟还是食物充盈c不愁吃穿的。可是今年,冻死了一大批还没有来得及多斤洞穴的田鼠啦c蛇啦,还没有来得及飞往南方的鸟啦c天鹅啦 对于狼来说,今年真是有喜有忧。那些冻死的动物成了它们的口粮和过冬粮,飞逸也去捡了不少尸体埋存起来,够它们半个冬天救急的了。还有一次,它看见一群秃鹫围着一只死熊啄食,于是便冒着被啄瞎的危险跳进去抢了一只熊腿和一片上等熊肉。 因为它们还有一点儿存粮,所以今天不用也不能外出狩猎。飞逸闭着眼睛,风雪声灌近狼耳朵里,让它心烦意乱。媚莎在一边昏昏沉沉地睡着。 偏偏这下的,不是雨也不是雪,偏偏还是雨夹雪!若是雨,奔跑还是挺方便的,湿的草虽然有点滑,但张开指甲还是可以跑得稳的。若是雪,那也可以,拔不出来就拔不出来,干干脆脆。可是雨夹雪!?把雨和雪混在一起,黏黏糊糊,拔出来要废好多劲儿,讨厌得不得了。 这时,媚莎爬了起来,两只爪子向前爬,伸了个大懒腰。随机,打了个哈欠,蹲坐下来,和飞逸一起爬出那块大大的“屏风”——就是一块石头,也和飞逸一起开始发愁。其实,它们已经有三天没有进食了。狼饿上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可是作为正在长身体的半大小狼,它们早已饥肠辘辘。尽管这样,飞逸还是舍不得动它们的备用粮食。媚莎还不知道它捡了不少蛇c熊肉c天鹅和田鼠的事儿。 忽然,媚莎兴奋地嚎了一声,用肩胛顶着飞逸把它推了出去。飞逸知道,媚莎在催促它把剩下半只鹿仔叼来。 它们现在没有生儿育女,所以是不住洞的,住所也是不固定的。这里离储藏鹿仔的地方,近也不近远也不远,快跑的话一个多小时来回也跑到了,这媚莎是知道的。但是储藏额外粮食的地方分有三个,分别是藏有田鼠c天鹅和蛇三种不同等级的粮食。而这中间,最近的一个来回一趟也要近两个小时。 飞逸叹了口气,蹿进茫茫雨帘。很久以后它回想起这件事,才豁然开朗可能就是这件事促进了它和媚莎的感情。 它犹豫了一下,还是掉头往埋藏有田鼠的地方奔跑。它加快了速度,但是也快不了多少——天气原因。 好不容易到了。它没来得及歇口气,立刻用两只前爪扒雪。不错总数只的田鼠一只没少。它叼了一只最瘦的,然后把雪埋回去,立刻又冲进雨里。 这天看起来要暗到底了。飞逸估算得很准确,回到家时,正好是俩小时。媚莎看见它叼回来一只瘦田鼠,吃惊不已。它先是怀疑飞逸私吞了那半只鹿,但是看见它累得趴在地上了,于是立刻打消了对飞逸的怀疑。 可是,两只饿狼吃一只田鼠哪里吃得饱,典型的打打牙祭。 飞逸把内脏和半只田鼠都给了媚莎,自己只用一只田鼠腿充饥,仅吃了四分之一饱,剩下的省着明天吃。看着这天气,恐怕明天雨也停不了吧,那就省着明天吃好了。但飞逸知道,就算是吃得多,媚莎也不比它好到哪里去。 这冬天,才开了个头呢。 故事纯属虚构。包括草原,故事里面的人物,还有以后会出现的“狼牙涧”或者狼群,都是假的哦!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跨越冬季的恋情 (五) 雨还在下着,只不过没有再夹杂着雪了。但是雨“哗哗哗”往下灌,似乎有点泛滥成灾的意思。同时,天空也飘起浓浓的雾水,这让飞禽的日子也不好过起来。 若是夏天,也许动物们还能忍受,可是,现在是冬天,是的,只是初冬,可是,被冷水一浇,冷风一吹,纵然是狼有再厚的皮毛,也要冷得瑟瑟发抖的。 看着像是要闹天灾的样子,于是狼啊c狐狸啊c鹰啊,都不顾风吹雨打淋,尤其是鹰,玩儿命似的,一反“但凡有雾不出猎”的传统,没日没夜地盘旋在天空。狼则夜袭村庄,或者是在趁着天气阴沉沉有雨雾的掩护,能咬死多少就多少,尽可能地增厚自己的存粮。 飞逸和媚莎也每日都在草原上奔跑。它们知道自己干不过一对狐狸夫妇或者一个狼群,于是一般先打点,跟着它们。等到对方得手并埋藏好以后,它们便偷偷摸摸把食物刨出来,一狼叼一头,不让地上留下痕迹。至于血迹什么的,那么大的雨水,一冲,就无蛛丝马迹了。 这很像是乞丐,但是在这块地方,是用本事吃饭和说话的,它们太过弱小。 有一次,它和媚莎在偷盗一对狐狸的粮食,结果不知道怎么着,它们居然折回来了。四只动物大眼瞪小眼。当公狐看见是两只未成年小狼时,竟然摆出一副轻蔑的样子。 殊不知,它深深伤害到了飞逸的自尊心。 原本,飞逸打算带媚莎开溜,但是看见公狐的样子,立刻不胆怯心虚了——或者说是,它把它们扔到了九霄云外。完全没有等公狐反应,它直直就这么扑倒了公狐。母狐尖叫一声,结果媚莎毫不客气地和它厮杀起来。 公狐不是省油的灯,它在世界上活了六个年头,对狼的习性十分清楚。公狐不留情面地屈起后腿,猛地向飞逸的胯下蹬去。飞逸却摸清了公狐要想干什么,它后腿也一蹬,后肢离地最起码一米,看起来整只狼要翻过来了似的,像来了个倒立。公狐没有料到飞逸会有这么一招,大吃一惊,在瞬间分了神。 这一招是很冒险的,因为如果腿部力气大了它真的会整只狼掀过来,到时候肚皮朝天,公狐爬起来一咬,它便会一命呜呼。还有就是,它“倒立”起来后,由于种种原因,在几秒内它是无法让后肢沾地的,这时候公狐轻轻翻个身它就会重心不稳,摔得很惨,到时候一样丧命 很不幸,公狐反应过来了。但是它做错了一件事,那就是:把爪子收回来,准备再蹬一次。 其实此情此景,它应该绷紧后腿,这样飞逸的肚子很难不被戳出一个洞来。 飞逸眼里精光一闪,立刻弹开,就地打了个滚儿。公狐当然没有反应过来,两条腿蹬地太厉害,结果下半身完全被一股力“托”起来,整个身体完全被折成了“v”字形。 就是现在!飞逸嗥叫一声,猛地跳到公狐身上。飞逸的体重加上它下坠的力量,真是够公狐受的了。在它的爪子碰到公狐的毛的一刹那,它又抓紧时机,借力跳了起来,这就像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还不止一根稻草呢,毫无疑问,刚才的举动又增加了好大一股力度。 它身子底下的公狐近乎急促地哀叫一声,然后飞逸只听见“嘎啦哒”一声脆响,公狐的脊椎骨无法忍受这强大的冲击力,断了。 飞逸毫不费力地一口结果了公狐。其实它也不用去咬公狐的,脊椎骨断了,它会慢慢窒息的。它咬这一口,无非是要想报复公狐对它漫不经心的举动。如果是它一只狼,那它也许可以做到忍气吞声。可是,有一只母狼在旁边!公狐的举动实在挑衅它的雄性自尊!垂死挣扎的公狐痛苦地嗥叫着,声音渐渐微弱 母狐呆呆地望着这不到五分钟的打斗——它的配偶输了个干净,连性命都丢了。突然,它狠狠叫了一声,一脚踹向媚莎。媚莎比起公狐来讲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它轻轻一闪,然后一口咬住母狐的肩胛骨,然后就这样往后一跳。它在牙齿那儿骤然加力,忽然扭头狠狠扯了一把,接着松口。 母狐毛发凌乱,宛如一个披头散发c蓬头垢面的疯子似的,完全不顾自己的伤势,闷声不响地又向飞逸和媚莎扑过来。 输光了的赌徒,要拼个死鱼破网了? 飞逸一眼就看穿了母狐所想。这只母狐应该是没有孩子的,不然强烈的母爱不会允许它拿自己的生命冒险。 飞逸抬起臀部,皱起鼻子,向母狐低吼起来。 母狐愣了愣。在草原上的动物,最不乏的就是自知之明。母狐很清楚明白,自己打不过这两只小狼,它委屈地呜咽一声,夹起尾巴,正准备开溜,可是它突然看见了公狐的尸体。 公狐的腿似乎还在微微抽搐,鼻翼似乎还在微微扇动。母狐激动地尖叫一声,向死去的公狐扑去。 但是飞逸不会让它得逞的。它紧几步走到公狐身边,眯起眼睛,直视——应该是逼视着母狐。 开玩笑呐,这也是肉好不好。 母狐走过去,在公狐快要僵硬的脸颊上亲昵地蹭了几下,随即毫不犹豫地一甩尾巴走了。 狐很看重配偶,但它知道,它的配偶死了!而凶手准备放它一条生路。配偶它可以再找,可是它的命,比什么都重要。 东方依稀射出一缕阳光,照在它们身上,有点暖暖的。天是要放晴了吗? 正在这时,瓢泼大雨也不知不觉变成了淅淅沥沥的蒙蒙细雨,柔和地撒在飞逸的身上。像一把把刀子似的北风也停了,周身不再彻骨的凉。 雨,渐渐地停了。终究,寒冬也是会过去的。因祸得福,它们这个冬天,至少不用太担心挨饿了,它们攒够了储备粮,只要注意不要被偷窃,它们就可以说是高枕无忧了。 跪求推荐票。。。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跨越冬季的恋情 很快地,冬天渐渐过掉了大半,靠着那些粮食,飞逸和媚莎半饥半饱地也活了下来。这真的是一个奇迹——一个不小的奇迹。 春暖花开的美丽季节,草原上的狼群也分散了。地位高的狼,在异性之间开始蔓延出浓浓的情愫,——狼族的发情期来了。 而这个春天,飞逸和媚莎也性成熟,可以交配产仔了。 飞逸满了一岁,身体已经发育成熟,原本黑色的胎毛,早已褪尽,露出褐huáng sè的狼毫,但有些地方仍是黑色的。 媚莎是一只母狼,它的唇吻较之公狼来短一些,身体也比公狼小一些。让它比较诧异的是,飞逸的骨架长开了,眉眼也越来越清秀。更让它惊奇的是,飞逸居然比正常公狼还要大上一圈。不仅如此,它的眼光里有着这个年龄的年轻狼少有的坚强。 对于这个年纪的年轻狼来讲,正是情窦初开的好时光。但很不幸的是,就算是作为狼王的孩子,也是不能够生育的,除非是狼王特别喜爱的女儿,或是得到了批准。 可飞逸和媚莎讲,它们没有加入什么狼群,完全就是一光杆儿司令,所以如果它们想生育,那是它们的自由,没有上级管得到它们。 经过一个冬天的磨练,飞逸的狩猎技艺越来越精湛,它是一只混血的狼,它的母亲身上有40的狗血,它的父亲是纯种狼,因此它的母亲体格比一般的母狼要强健。由于遗传基因,所以飞逸也比一般的公狼要强壮不少。如果它踩在泥土上,那么留下的爪印一定比媚莎要大上一半。它的四只脚爪目前来说并没有受伤,指甲健全,并且十分尖利。它的肺活量非常好,这表明它没有疾病。它的性情并不懦弱,而是与其反之。 和飞逸不同,媚莎一只纯种的狼。作为母狼,也许是出于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种好感,它非常看好飞逸。它的身材也是一等一的棒,如果把尾巴平举,算上唇吻的话,那么,从头到尾约两米。 对于两只同居了近一个冬天的狼来讲,两情相悦,似乎并不是什么过分的事。 终于在有一天,在一场狩猎中,飞逸看见,媚莎猛跳起来,然后一口咬住猎物的腿部,然后猛一甩头,血溅到了它的脸上,让媚莎看起来更加凶残。 正是在这时,它突然感到豁然开朗,似乎有什么在心田开花结果。 从此以后,飞逸就更加珍惜自己的身体,尽量不让自己受伤,并且开始习惯它以前不习惯的一切。 比方说它最喜欢的食物是羊,但是媚莎最喜欢的食物确实鹿。从今往后,它独自外出狩猎的时候,尽量捕捉鹿而非是羊。 是的,媚莎怀上狼崽了。 有一回,媚莎突然大发雷霆,一口咬住飞逸的肩胛不放,直到撕下一块皮为止。对于狼来说,这是留给配有特殊的标志,也代表着“这是我的配偶,请离它远点儿”。再加上怀孕的母狼脾气不好,飞逸也就不再纠结这件事儿。但其实不管怎么样,有风度的公狼是不会和母狼计较的。每天,飞逸都会近乎狂野地在媚莎身上,把媚莎的狼毛涂上属于它的气味。 飞逸连夜带着媚莎回到了和音卷曾经居住过的洞穴,安顿在里面,但是在空闲之余它会挤出时间替它们再挖一个大一些的洞的。 每天狩猎飞逸都干劲十足,初为狼父的它当然希望为自己的妻小ti g一ng最好的物质环境。 狼是贪玩的,但是每天它丝毫不敢怠慢,一旦得到什么猎物它立刻往家里跑,在路上一点儿都不敢耽误。 飞逸和媚莎在一岁多点儿,当然经验还是不太足的,经常碰壁。但是,它是不能垮的,它垮了那么这个家庭也就摊了。也正是因为一场又一场的狩猎,使得它比同龄狼少了一些幼稚,多了一些能力,少了一份胆怯,多了一份坚毅。 每天飞逸平均出去两个小时,其他时间尽量守在家门口以保护媚莎。它怕它出去太久会有怀有二心的狼或者别的动物“私闯民宅”,更怕媚莎在和它们打斗的过程中伤了胎气。 每天晚上,它就乘着大部分肉食动物休息了,溜出去挖洞穴。到了天空破晓的时侯,它又急急忙忙赶回去,囫囵地睡一觉,天完全亮了又跑出去把昨日吃剩下的肉拿回来活去捕猎。 约摸一个星期,新狼洞落成了。狼的孕期约是六十二到六十四天,离媚莎分娩还早。而飞逸也不用再那么辛苦,晚上不用再冒着寒冷的温差极大的夜晚去刨土了,它可以蜷缩在洞里,安安心心地睡一觉。 现在它真是感激那个陷阱了,如果不是它,那么它也许会独自面对冬天,然后孤零零走向死亡。但是现在,它不但活下来了,还活得十分幸福,日子过得分外充实。 未来会怎么样呢?它默默憧憬着。 这章玛丽苏了的说。。。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小段子 (六) 很快地,冬天渐渐过掉了大半,靠着那些粮食,飞逸和媚莎半饥半饱地也活了下来。这真的是一个奇迹——一个不小的奇迹。 春暖花开的美丽季节,草原上的狼群也分散了。地位高的狼,在异性之间开始蔓延出浓浓的情愫,——狼族的发情期来了。 而这个春天,飞逸和媚莎也性成熟,可以交配产仔了。 飞逸满了一岁,身体已经发育成熟,原本黑色的胎毛,早已褪尽,露出褐huáng sè的狼毫,但有些地方仍是黑色的。 媚莎是一只母狼,它的唇吻较之公狼来短一些,身体也比公狼小一些。让它比较诧异的是,飞逸的骨架长开了,眉眼也越来越清秀。更让它惊奇的是,飞逸居然比正常公狼还要大上一圈。不仅如此,它的眼光里有着这个年龄的年轻狼少有的坚强。 对于这个年纪的年轻狼来讲,正是情窦初开的好时光。但很不幸的是,就算是作为狼王的孩子,也是不能够生育的,除非是狼王特别喜爱的女儿,或是得到了批准。 可飞逸和媚莎讲,它们没有加入什么狼群,完全就是一光杆儿司令,所以如果它们想生育,那是它们的自由,没有上级管得到它们。 经过一个冬天的磨练,飞逸的狩猎技艺越来越精湛,它是一只混血的狼,它的母亲身上有40的狗血,它的父亲是纯种狼,因此它的母亲体格比一般的母狼要强健。由于遗传基因,所以飞逸也比一般的公狼要强壮不少。如果它踩在泥土上,那么留下的爪印一定比媚莎要大上一半。它的四只脚爪目前来说并没有受伤,指甲健全,并且十分尖利。它的肺活量非常好,这表明它没有疾病。它的性情并不懦弱,而是与其反之。 和飞逸不同,媚莎一只纯种的狼。作为母狼,也许是出于天性,也许是出于一种好感,它非常看好飞逸。它的身材也是一等一的棒,如果把尾巴平举,算上唇吻的话,那么,从头到尾约两米。 对于两只同居了近一个冬天的狼来讲,两情相悦,似乎并不是什么过分的事。 终于在有一天,在一场狩猎中,飞逸看见,媚莎猛跳起来,然后一口咬住猎物的腿部,然后猛一甩头,血溅到了它的脸上,让媚莎看起来更加凶残。 正是在这时,它突然感到豁然开朗,似乎有什么在心田开花结果。 从此以后,飞逸就更加珍惜自己的身体,尽量不让自己受伤,并且开始习惯它以前不习惯的一切。 比方说它最喜欢的食物是羊,但是媚莎最喜欢的食物确实鹿。从今往后,它独自外出狩猎的时候,尽量捕捉鹿而非是羊。 是的,媚莎怀上狼崽了。 有一回,媚莎突然大发雷霆,一口咬住飞逸的肩胛不放,直到撕下一块皮为止。对于狼来说,这是留给配有特殊的标志,也代表着“这是我的配偶,请离它远点儿”。再加上怀孕的母狼脾气不好,飞逸也就不再纠结这件事儿。但其实不管怎么样,有风度的公狼是不会和母狼计较的。每天,飞逸都会近。乎。狂。野。地。在。媚。莎。身上舔。舐,把媚莎的狼毛涂上属于它的气味。 飞逸连夜带着媚莎回到了和音卷曾经居住过的洞穴,安顿在里面,但是在空闲之余它会挤出时间替它们再挖一个大一些的洞的。 每天狩猎飞逸都干劲十足,初为狼父的它当然希望为自己的妻小ti g一ng最好的物质环境。 狼是贪玩的,但是每天它丝毫不敢怠慢,一旦得到什么猎物它立刻往家里跑,在路上一点儿都不敢耽误。 飞逸和媚莎在一岁多点儿,当然经验还是不太足的,经常碰壁。但是,它是不能垮的,它垮了那么这个家庭也就摊了。也正是因为一场又一场的狩猎,使得它比同龄狼少了一些幼稚,多了一些能力,少了一份胆怯,多了一份坚毅。 每天飞逸平均出去两个小时,其他时间尽量守在家门口以保护媚莎。它怕它出去太久会有怀有二心的狼或者别的动物“私闯民宅”,更怕媚莎在和它们打斗的过程中伤了胎气。 每天晚上,它就乘着大部分肉食动物休息了,溜出去挖洞穴。到了天空破晓的时侯,它又急急忙忙赶回去,囫囵地睡一觉,天完全亮了又跑出去把昨日吃剩下的肉拿回来活去捕猎。 约摸一个星期,新狼洞落成了。为了这个狼洞,飞逸可没有少吃苦。 在狼洞落成的前几天,飞逸的运势一落千丈,简直可以说是流年不利。它连着两三天没有捕获新鲜猎物,幸好还有一点点存粮,才让它们勉强糊口。白天驰骋疆场,晚上跑出去挖洞,由于尽量把有限的食物供给给媚莎,自己只吃一些边角料,因此营养没有跟上,累得不行,体力将近透支。媚莎心疼它,像在晚上和它一起出去,但是被它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一个下午。 飞逸在闷热的草原上拖着尾巴追逐一只野兔。它的舌头像狗一样伸出来,“哈哈”喘着粗气。它追这只兔子有一会儿了,但是看得出来,野兔营养充足,肚子塞得饱饱的,而它饥饿难耐,结果快要到手的胜利果实就这么逃了。 它垂头丧气地往前走了一段,突然它嗅到一股甜甜的腥味儿。它顿时来劲儿了,加快脚步跑过去。 这是一个家庭。 母狼叫河湾,公狼叫凯恩,它们都狼到中年——六七岁了。 它们围着一只羊,贪婪地抢食着。顺风飘来的气味撩拨地飞逸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刻赶走河湾和凯恩,自己取而代之。 但是它再饿,也没有丧失自知之明。 终于等到两只狼吃得撑了的时侯了。河湾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凯恩叼起羊,慢腾腾地往回走。 在它们吃饱前它是没有一星半点儿胜算的,可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无论是河湾还是凯恩,都没办法激烈运动,一动,肚子就特难受,恶心得想吐。而它虽然饥饿,但是最起码没有负担。 它咬咬牙,估算了一下自己的实力,窜了出去。 飞逸没有嚎,它出其不意地飞奔出去,咚——狠狠撞在河湾肋骨上,并且顺势叼住了它的耳朵,骑在了它身上。河湾很快从不明所以然的状态回过神来,拼命挣扎起来。奈何飞逸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好巧不巧压住了它的肚子,它难受地想呕吐。它只能向凯恩求救。 但是凯恩吃得和它一样多,为了不太难受,凯恩只能慢悠悠地踱步走过来。 欧——飞逸毛立了起来,心想,它们就算是吃饱了也不是什么善茬,不是好惹的主儿,而且,它还尽量避免和它们发生打斗,这样河湾和凯恩肚子里的肉很快会变为热量,这样它的一点点优势会立刻消失殆尽。正想着,突然河湾没有任何预兆地一个翻身,把它压住了。它的后爪,被死死抵住,无法发挥作用。 就算是蜗牛也该赶到了,凯恩走到它面前,白森森的牙就要向它刺来 霎时间,飞逸发狠了!!它竭尽全力张开嘴,把刺探下来的凯恩的脑袋整个儿含进了嘴里。它没有忘记把舌头压在凯恩的嘴筒下,上下颌用力合拢,口水滴答滴答往下滴。 突然,它感到脖子一阵刺痛。它一阵心慌,是河湾!它忘记这茬了! 它一边更加用力,一边把脑袋渐渐勾回来,用尽力气,想让狼牙缓慢一些咬进脖子。 三只狼被血腥的厮杀带进了一个血腥的氛围。 飞逸悄悄地,把两条后退屈起来,然后大爆发似的,狠狠一踢!!—— 嗷!!只听见一声惨号,凯恩的肚子被划出几条长长的血痕,更重要的是,它的肚子被蹬了一下,差点儿被蹬伤内脏。它不由自主地从飞逸滚下来,在地上狂嚎怒吼着。 飞逸挣脱河湾,就地打滚,半蹲起来,发出威胁的叫声,一边悄悄退到那半只羊身边。 可是河湾和凯恩哪里会听凭飞逸抢走它们好不容易猎来的食物?它们气势汹汹地咆哮着,一边打起精神向飞逸奔去。 这里不是久留之地,飞逸叼起半只羊,向狼窝反方向的地方跑去。 几百米后,飞逸和凯恩c河湾的距离越拉越长。其实客观地说,追逐者和被追逐者都是在负重奔跑,所以这场马拉松还算是公平。但是不同的是,飞逸是叼在嘴里,河湾和凯恩是放在肚子里。现在它们恶心得想吐,只好停下来,伸出长长的舌头,看着飞逸的身影被夕阳越来越长,最后变成一个剪影。 狼的孕期约是六十二到六十四天,离媚莎分娩还早。而飞逸也不用再那么辛苦,晚上不用再冒着寒冷的温差极大的夜晚去刨土了,它可以蜷缩在洞里,安安心心地睡一觉。 现在它真是感激那个陷阱了,如果不是它,那么它也许会独自面对冬天,然后孤零零走向死亡。但是现在,它不但活下来了,还活得十分幸福,日子过得分外充实。 未来会怎么样呢?它默默憧憬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6跨越冬季的恋情 (七)” 就在媚莎分娩的前一周,晚上,飞逸出了意外。 那天也真是流年不利。 飞逸出去觅食,本来要抓一只野兔,但是它突然看见了一只野猪崽子。它吞了吞唾沫,立刻改变路线,匍匐着走过去看。好像只有猪仔一个人。飞逸心里一阵欣喜,它也不再注意隐蔽,奔过去,跳起来,正在准备一口咬下去的瞬间,旁边突然冲出来一只母野猪,张开大嘴,向它咬去! 飞逸大吃一惊,本准备一头扎下去的动作凝固在空中,05秒以后,它猛甩尾巴,在空中向左转去。 但是,迟了。 母野猪的大嘴已经咬住了飞逸的腿部肌腱,飞逸心里一阵慌乱(当然以后它不会了)——,后腿猛地往后踢蹬,正好不偏不倚插进母野猪的两只眼睛里面,同时也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反冲力量,当然它的一块皮肉也进了母野猪的肚子。 瞎了眼的母野猪痛苦地嚎着,四处乱撞,不过它并没有忘记一个母亲的职责。它努力向它那唯一孩子跌跌撞撞地走去。 但是,它什么也看不见,眼睛里全是模模糊糊血红的一片。它的蹄子在地面上狠狠绊了一下,然后重重砸在地上。 母野猪没有感觉到疼痛。它身底下是一片柔软,至于那柔软的是什么也就不言而喻了。 小猪仔来不及哼一声,就被母亲沉重的身躯压断了肋骨。它哼哼唧唧还没有断气,但是大口喘息着,嘴里涌出血液来,和母野猪眼眶的鲜红合为一体。更离奇的是,飞逸腿上的血液也流向了母野猪 母野猪悲哀而又狂怒地又蹦又跳,它向飞逸原来所站的地方冲去,飞逸的腿受了重伤,可是它早已费劲儿地跳开了,此时蜷着身体舔后爪子的血污。被母野猪咬伤的地方火烧火燎地疼,还不停地滴血。飞逸咬着牙去,它清楚如果不做简单的处理会死得很惨。 它瞅了母野猪一眼,一瘸一拐地奔过去,一口叼起野猪崽子就跑。母野猪让它受伤,它也不会让母野猪好过的。母野猪的丈夫保准一会儿就回来了,它要赶紧走。 飞逸加紧马力往狼洞跑,不一会儿就头晕目眩。可它眯着眼,不听地提醒自己,不能倒在路上 前面出现了一条小河。飞逸毫不犹豫地踏了进去,水面立刻浮起一片血水,寒冷和疼痛的刺激让飞逸打了个哆嗦,瞬间清醒过来。它打起精神,爬上岸,甩甩毛,舔舔伤口,习惯性地往后看了一眼,这一眼看得它心惊胆战。 后面一路都是它伤口撒下来的血污,一路都是!就连小河也没有中断血迹,它的血液仍旧漂浮在水面上,横跨水面,直达它所在的位置!!! 飞逸瞬间瞪大了眼睛,身体无意识地紧绷。这样看来那只公猪追来是迟早的事了,因为这血迹一时半会消失不了,它逃得再快也不顶用,公猪完全可以不紧不慢地追上来 它现在完全不知道公野猪在干什么,公野猪却对它的动向知道得一清二楚。 它太疏忽,毕竟还年轻。 怎么办? 飞逸不敢再往前一步,仿佛往前一步就是地狱,而四面八方都是地狱烈火。 这不仅仅关系到它自己的性命,还关系到它的家室 怎么办? 远方似乎吹来一丝阴风,夹杂着野猪一丝怒吼,河水和化作千朵银花拍在它腿上,给它带去一丝疼痛和冷意。 可可总是不能在这坐以待毙的。 飞逸沉重地抬起腿,再次往后看了看对岸有些隐晦的景致,抬了抬酸涩的眼皮往前走。 这条小河好像一条隔离带,隔离了飞逸的地盘儿和外界的土地。 对于同类来说,也许来抢夺地盘还需要三思而后行,但是对于窝了一肚子火的苦大仇深的野猪来讲,显然没有什么用了。 它不能靠洞口太近。它嗥叫起来,顺便在其中混入不少颤音,以提醒媚莎,出来接应。 媚莎正在昏昏沉沉睡觉。对于一只将临产的母狼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补充精力。更何况,它感觉自己要分娩了,明天它会离家出走,到一个安安静静的地方去生产它的头胎。 飞逸的嗥叫让它很不高兴。可是仔细一听,它暗叫不好,赶忙拖着沉重的身子走出去,走了越一百米,它看见了飞逸。 眼前的情景让它触目惊心。飞逸吊着一只后腿,伤口还在流血,且后肢都抹着浓浓的血。它毛发凌乱,谁也不知道它刚才怎么了。 看见媚莎,飞逸轻轻甩动头部,野猪崽子飞出十米远,落在媚莎眼前。媚莎心急如焚地跨出一步,飞逸也后退一步。 媚莎看着飞逸摇摇欲坠的样子,欲言又止,它不知道飞逸要想怎么样。它很清楚飞逸跑了不少距离了,现在它的状态明显不过,就是因为失血过多。 飞逸来不及多说什么,转身就跑。它要引走公野猪,然后把所有痕迹清理一遍再回来。 媚莎担忧地望着飞逸摇摇晃晃的背影。 飞逸走了不久,便迎面撞上了公野猪。公野猪气势如虹,但是飞逸知道,气势汹汹的公野猪其实也不是万能的,可单论武力值飞逸就是打不过了的。 飞逸低吼一声,摆出迎战姿势。这只是为了激怒公野猪,它现在没什么心思去和公野猪打斗,重要的是把公野猪引开,越远越好。 公野猪被激怒了。它咆哮着向飞逸撞过去。飞逸一秒也不敢耽搁,往狼洞的反方向跑去。公野猪穷追不舍,它觉得自己肯定能把这只害得它家破人亡的恶狼抓住。恶狼的伤口还在流血,这就是它最好的路标。它甚至可以慢慢悠悠地跟着,等到恶狼栽倒在地上它去收尸就好了。 可是飞逸也想到了这一层。它努力想出一个好办法来,身后的公野猪也步步紧逼,它急得火烧眉毛,却无济于事。 它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一定还有办法 如果能够穿过什么从而摆脱公野猪那就好了。 可是有什么办法 飞逸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它的伤口渐渐不再流血了。 它兴奋地“呜”一声,开始加快速度。它不必再引开公野猪了,只要摆脱它然后绕弯回家就好。虽然它一加速仍然觉得头昏脑涨,但是它轻飘飘地感觉要飞起来。 公野猪,拜拜咯! 飞逸看见前面有一块磐石,有回头瞄瞄怒气冲天的公野猪。它明显地加速了,看起来很快会飞扑到它身上。 它一甩尾巴,在距离磐石几米远的地方急转弯,在同一时间,公野猪扑了起来! 毫无疑问,扑空了。公野猪一头撞在石头上,好半天才缓过来。 乘着这时间,飞逸早逃跑了。 直到太阳当空照,飞逸才回到了狼洞。它绕了好远,还非常细心地选择了背风的路线。这要绕很远的路,耗费了飞逸不少精力。 后腿的伤由于长途跋涉又撕裂开来。 回到狼洞,媚莎不在了,留下了半只野猪崽子。飞逸知道,媚莎是藏起来了。它不用去找。 它缩在洞里,疲惫地叹口气。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跨越冬季的恋情 (八) 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 飞逸独自待在它的领地周围,几乎是连续不断地十多个小时走着,用它的狼爪走着,用它的肌肉走着,用它不屈的灵魂走着。事实是,狼就是有这个本领——吃饱喝足以后不听巡视自己的领地,以便第一时间发现有入侵者在搞小动作。 天气转热,飞逸一边四处查看一边迈着一字步轻快地跑着。它刚刚和喝过水,吃得饱饱的,心情很好。距离它被咬伤腿已经过去两天了,伤口渐渐愈合,但一条腿还不适合剧烈运动。不过狼族有一个天生的本领,那就是用三条腿奔波。飞逸此时正是这个状态,它渐渐开始进入壮年,心理开始渐渐发育,身体比之前也变得更加壮实。 它黑褐色的毛蓄势待发地伏在皮肤上,狼眼炯炯有神,尾巴垂在胯下,看不出它拥有狗的血统。 它暗暗期盼着属于它的狼儿。 就在中午,媚莎带着狼崽们回来了。 飞逸紧张地在媚莎面前三四米徘徊,看着它的四只狼崽们。它心里陡然升起一丝柔情,这是它的骨肉啊 四只小狼崽两雄两雌,有一只小公狼完全继承了它的毛色。它看着这只小公狼,眼里满满都是慈爱。这只小公狼是老三,叫做酷鲁扎,老大是小母狼,叫卡伊娅,老二和老四分别叫做黑芝麻和越叶。媚莎的嘴巴抿着,看着四只小狼崽,心里也洋溢着自豪。 小狼崽们虽然没有闻过飞逸的味道,但是它天天闻着媚莎的体味——而媚莎身上有飞逸的气味,所以它认得自己的父亲。 飞逸四处看看,赶紧吊着一只狼崽,和媚莎使个眼色,两头狼急急忙忙往狼洞赶。 ———————————— 很快到了夏天,小狼崽们一个月了,即将要断奶了。酷鲁扎不负飞逸所望,长得比所有狼崽都大,性情煞是凶猛;卡伊娅似乎是个美狼胚子,五官清秀,但是没有长开,这事儿谁也说不准;黑芝麻呢,不算太好看,但是也不算丑陋;越叶没有酷鲁扎强壮,但是总也是比两只小母狼大胆。 到了这个时候,狼崽们对父母不再那么黏糊糊,开始自己组织游戏了。让飞逸和媚莎很欣慰的是,所有狼崽都加入了游戏,说明没有哪只狼崽的性格有很大缺陷。 让飞逸很担忧的是,草原上危险无处不在,任何一点疏忽都可以让狼崽们死去。它和媚莎都是涉世未深的年轻狼,所以一切必须靠它们自己去试探,去触摸,去弄明白。可草原是实打实的战场。当然,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得身经百战,可是那一天有多远,又会付出多少它不知道,但它不迷茫,它也很清楚生存战争有多么残酷。“大自然既是善良的慈母,也是冷酷的屠夫”,它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保护好四只小狼崽,让它们长大,然后组建一个狼群。 日子,一天天过去,来势汹汹地从夏天手里夺季节掌控权,飞逸度过了它这辈子第二个秋天。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噬命的漫漫荒原 (一) 冬天来了。 这里的秋天和夏天很是短暂,但是即使再长也不能让媚莎想明白一个问题——应该可以左右它们一家子命运的问题。 这里,先说一下飞逸的身世。 众所周知的是,飞逸是混血狼,它的父亲是亚麻挨狼群的狼王卡洛克,母亲已经死了。因为有亚麻挨狼群的血统,所以飞逸天生带着这个狼群的气味,这是无法洗掉的,所以媚莎一闻就闻出来了。 可媚莎不是,媚莎是一个小狼群的狼女儿,被赶出来了,所以和飞逸在一起了。它们现在,无论要回到那个狼群,一定都会经历好一番波折,还未必会成功进去。 如果它们没有拖家带口,那么也许这个冬天熬熬就过去了,可是它们拉家带口的,这就麻烦了。小狼崽的胃口肯定很大,它们自己也才刚刚长大,对于什么都懵懵懂懂的,要养大那些狼崽难啊。而且现在已经很凉了,看起来这个冬天是个难得一见的冷冬。 飞逸还没有担心这些个东西,但是这是一个无可回避的严峻问题。 不过,光愁眉苦脸有什么用,现在还没有到被逼得太紧,被逼到去人哪儿偷猎。 现在狼崽们已经半个月,还没有断奶,但是眼睛已经睁开了,它们很清楚,很明白的知道,它们是狼,是草原上的草原狼 狼崽们远远未到外出捕猎的年纪,生活的重担似乎猛地一沉,比夏天不知道重了多少倍。飞逸本就是公狼,虽然小时候一顿饥一顿饱,但是竟然比狼王卡洛克的骨架不小。这事儿已经说过,不必多提。长腿的狼总是占有优势的,它们跑得快,跳得高。 很快,唯一一段快乐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真正考验公狼的忠诚c母狼的机灵和它们的默契度的日子快要来了。 天寒地冻,狼毛冷得结上了一层冰霜,狼牙冻得咯吱作响的日子要来了。 一般来讲,都是公狼出去狩猎,母狼留守在家的,可是这对夫妻的情况特殊,所以媚莎只好跟着一起出去。 这时候狼崽们已经一个多月大,而现在正好是秋夏交接的时节。这是开始懂事的阶段,也是很淘气的阶段。 一天,媚莎把洞口掩上,然后再四周转了几圈,感觉目前没有什么大危险,便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月牙母熊行走在荒原上。这只月牙母熊胸口有一道白色的伤疤,牙口6岁这时候它本来应该在准备冬眠没错,可是它的窝被人给捣毁,自己还是好不容易捡回一条老命。 它只好再去找一个新窝,顺路找点吃的。 于是飞逸的狼崽很不幸地给月牙母熊碰上了。 突然,月牙母熊听见小狼崽们的嬉闹声音。 酷鲁扎从小因为体格所以霸道,越叶咬了它一口,它十分生气,便尖锐地叫着去追越叶。 熊的视力很差,人们有时把熊称为“熊瞎子”,但是它们听力和嗅觉可是不差的。 几只小狼崽们不安分地钻出了洞,追逐打闹,却万万没想到危险正在悄然逼近 草早已泛黄了,在太阳的照射下折射起一片金光。鹿群一片静谧,这是它们最后一天呆在这里——它们要迁徙了,它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冬天以后再回来。它们个个在保存实力,谁也不想因为衰竭死在路上。 狼总是在猎物最最放松的时刻来串门儿,一个不怎么友好的门儿。 飞逸和媚莎一致认为,狼崽们大了,不会傻乎乎的自我暴露。但是,不知道狼崽们的玩心重,绝非是几句恐吓就可以畏畏缩缩躲在洞里的。再者狼天生是探险者。 它们太幼稚,太天真,它们还是头一次为狼父母呢 所以,一切都是要重新来的——在经历一次它们父母曾经第一次生儿育女的狼狈c幸福c辛酸以及所有的一切。 飞逸早已经明白谁才是鹿首领了,就是那只个头很高大的大公鹿。 狼崽们断了奶,改吃肉了。它们完全不敢怠慢。它们也早已瞄准一头母鹿,准备咬翻它。 月牙母熊直立起来,笨拙地身子蹒跚地往那个土洞走去。直觉告诉它里面有叫它感兴趣的猎物。 媚莎嗥叫一声,冲了出去。黄毛鹿王——暂且这么叫它吧,因为它尾巴上有一片黄毛。它“刷”一声扭转过身来,大大的蹄子在地上敲着,鼻子里喷出愤怒的鼻息其它鹿不安地四处逃窜。 狼有尖牙利爪,但在鹿面前就太小了。也因此,狼崽们经常会被别的动物咬杀。比如豺c熊c野狗,再比如狼的同类c猎狗和人。但是狼是草原的优秀猎手,是草原精英因为它们晓得它们的敌人——比如人,不是这么好对付的,所以狼向来是抱团扛敌;同样的道理,狼的猎物都不是这么好应付的,所以就有了狼群。夏天解散的狼群,也是三四只c五六只结伴而行,里面最强壮的一只是首领,而这五六只c五六只狼群里面的最强壮的首领则是狼王。 所以,飞逸和媚莎是两头狼,它们肯定会利用这个优势。 作为狼,要记住,一头狼可杀一头羊,一百头狼却可以打一万头羊。 飞逸悄悄靠近一头母鹿。这头鹿看起来三四岁,应该为黄毛鹿王生育过一儿半女了。 黄毛鹿王被媚莎纠缠地恼火,它频频回头看望被飞逸追赶的母鹿,心里一阵难受。它对着媚莎拼命甩头,蹄子不停跳着“踢踏舞”,媚莎被吓地愣了愣——它还是没有打过几次围的刚刚成年的狼。当然,它不乏胆量,可是实力不等于胆量,它一边发出威胁的低嗥一边徘徊。这时,黄毛鹿王做了一件改变它命运的事:它没心思多管媚莎,而是向飞逸跑去。 完了。 媚莎狠狠地嚎了一声,闪进黄毛鹿王两后腿之间,一口叼住它的腿肉。黄毛鹿王本能地往前蹿跳,由于用力的方向不同,再加上媚莎用力甩头,狼牙不停磨着,于是,黄毛鹿王的腿就少了一块肉。 黄毛鹿王痛的四腿打颤,但是它还是强撑着。它是首领,它不能摊的,它还要救它的“妃子”呢!它努力摆出一副威风八面的样子,但是没有用。别的两只母鹿不断往四面八方跑,又跑回来,不安地看着似乎受伤的丈夫和同伴,却没谁敢去救的。“鹿王受伤,鹿心大乱;同伴遭难,鹿心涣散”这句话形容现在的鹿群再合适不过了。白色恐惧盘旋再鹿群上方。 媚莎马上把那血淋淋的肉吞进肚子去,但是马上看见,飞逸挂在母鹿屁股那里,母鹿疯了似的颠跳,飞逸的爪子刚好沾地,使不上力!! 月牙母熊小心地接近狼洞。以前它从未吃过狼,它想试试。 酷鲁扎已经闻到了熊腥味儿,它本能地立起软绵绵的耳朵,竖起鼻子上的狼毛,俯下身子,“嗖嗖”钻进洞。别的小狼跟着哥哥,也乖乖进了洞,在“卧室”那儿惶恐地望着洞口,小狼心都“咚咚”跳着,它们从出生到现在真没有这么紧张过。 这时,洞口微弱的光源小事了。 月牙母熊的脑袋! 原来,飞逸一个鲤鱼打挺,搂住了母鹿的脖子,想咬断母鹿的脖子。但是它经验不足,不知道怎样把狼的咬合力发挥地淋漓尽致。它不仅没成功,还让母鹿受到了莫大的惊吓,发出极其刺耳的哀鸣。这声音在狼眼里仿佛比人类所谓的《蓝色多瑙河》还动听。 呜——飞逸在母鹿耳边发出一声一长嗥,希望把母鹿吓得魂飞魄散,但是它没想到,母鹿癫狂地直立起身子,飞逸没预料到,爪子没抠牢,这就让飞逸一个不稳,差点载下去,还好它机灵,爪子抱住母鹿的肚子,暂且逃过一劫。然后就有了媚莎看见的那一幕。 酷鲁扎的耳朵几乎已经贴到了脖子上。它是老大,率先进了洞后意识到弟弟èi èi们还在外面,赶紧贴到土墙上,让卡伊娅它们先过去,自己殿后。 现在,它处于所有狼崽的最前面。 它下意识略略俯下身,但很识好歹地没有低吼。它努力把呼吸降到最轻。 月牙母熊看不清洞里的场景,但是它很肯定里边有四只狼崽。它甚至听得见它们如丝一般的呼吸声,但凡只要一只狼崽稍稍挪动一下爪子,它就可以确认它们的位置,这个洞深不深,以及它有没有可能捕获几只狼崽里的一只。 现在狼崽们离洞口约摸四五米。不是它们不想跑,而是天真稚嫩不谙世事的小狼崽被吓傻了,浑身发颤,上下牙打架了,“咯咯”作响。 一刹那,飞逸脑海里一片空白。它一旦滑下去,那就不猎物逃走的事了,而是它要死翘翘的事了!处于本能,母鹿会尥蹶子,而它有办法躲过去吗没有!强有力的后蹄踢在它身上,它必死无疑。它狂嚎一声,绷紧爪子在地上一蹬,猛地收回后爪子,紧紧抠住鹿背,两只前爪一只同样勾住鹿毛,另一只扒住了母鹿的脖子,然后再媚莎瞠目结舌的目光里,心一横,后爪一用力,整只狼腾空了! 媚莎吓得脚步一顿,而飞逸在它目光的洗礼中,一屁股骑在了母鹿的肩胛处,前爪搂住了它的脖子。 母鹿本来就吓得够呛,这一下子让它“咕咚”一声跪了下来——飞逸像是一柄铁锤,坠下来的那一刻让它几乎吓晕。 月牙母熊耸动鼻子闻嗅着,心里一喜。 这时,越叶忍不住了,“嗷嗷”一声,它想洞口冲去!酷鲁扎大叫不好,一口叼住了越叶的肩胛。越叶的爪子还在运动,“咚”,栽倒了。 说时迟,那时快,月牙母熊飞速地探出前爪,一把捞住了酷鲁扎的腰。酷鲁扎一惊,嘴里不由得松了松,瞬间,越叶被拽出去大半。 越叶的腰部血肉模糊,稚嫩的爪子在地上抓着,拉出三道泥沟。酷鲁扎本想在拉,但是在同一瞬间越叶爪子下的一块泥巴裹着的石头一松,然后在小狼们的视线里,越叶不见了! 然后,酷鲁扎不大记得了,只知道洞外传来一声尖锐的哀叫,然后一摊血撒进了狼洞。 呜——呜—— 酷鲁扎哀叫起来,小母狼黑芝麻呆愣愣地望着洞口。它和越叶是关系最好的,可是现在突然,它发了疯似的蹿出洞,松果球似的小狼崽猛跳起来,叼住越叶的实体版不放,小小的身体吊在半空,鼻子皱了起来 它还记得,有一天,姐姐卡伊娅欺负它,然后越叶毫不犹豫地站起来,把它引开。 它还记得,有一次,哥哥酷鲁扎吃奶时咬它,越叶就侧侧身子让它和它挤在一起。 它还记得,有一回,在外边玩耍时一只渡鸦啄了它的鼻子,它小心地给它舔鼻子。 如果说卡伊娅和酷鲁扎好,那么它则和越叶黏在一起。 它不会允许月牙母熊把越叶吃掉的! 月牙母熊一巴掌把黑芝麻扇到地上,然后转过身,慢腾腾地压下来。黑芝麻意识到不对劲儿,想逃,可惜慢了一步。 “吱——”黑芝麻下半身被月牙母熊压在屁股底下,痛不欲生。 洞内,酷鲁扎和卡伊娅不忍心听下去,扭头仓皇逃窜,往“卧室”里逃。 突然,一头年轻的公鹿冲出来,喷着响鼻,向飞逸冲去。飞逸舍不得跳下去,更不敢和它纠缠在一起。它轻轻用力,然后整个身体就掉在母鹿的脖子那里了。 那只愚蠢的公鹿来不及停下来,鹿角狠狠捅进了母鹿肋骨处。 母鹿嘶鸣一声,翻了个白眼,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 所以动物都愣住了,那个“罪魁祸首”更是目瞪口呆。 飞逸心里一阵轻松。啊呀,公鹿啊,真是要好好谢谢你了。它的狼牙还没怎么见血呢。 僵持了约十分钟,母鹿完全断气儿,黄毛鹿王哀哀叫着,拖着伤腿,聚拢臣民,离开了这里。 它没带上那头年轻的公鹿。 飞逸和媚莎大快朵颐起来。 4000个字。。。风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